2020年1~12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0.8%。12个盟市优良天数比例由高至低依次为:呼伦贝尔市(100.0%)、锡林郭勒盟(98.9%)、兴安盟(97.0%)、赤峰市(95.1%)、阿拉善盟(94.8%)、乌兰察布市(94.8%)、通辽市(91.0%)、鄂尔多斯市(90.7%)、巴彦淖尔市(84.1%)、乌海市(83.1%)、呼和浩特市(80.3%)和包头市(79.5%)。
PM2.5未达标①的10个盟市PM2.5平均浓度②为3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25.0%。PM2.5平均浓度由低至高依次为:锡林郭勒盟(9微克/立方米)、呼伦贝尔市(18微克/立方米)、乌兰察布市(22微克/立方米)、阿拉善盟(23微克/立方米)、鄂尔多斯市(24微克/立方米)、兴安盟(25微克/立方米)、赤峰市(25微克/立方米)、乌海市(32微克/立方米)、巴彦淖尔市(33微克/立方米)、通辽市(34微克/立方米)、呼和浩特市(40微克/立方米)和包头市(44微克/立方米)。
按照常规六项污染物综合指数排名,12个盟市环境空气质量由好至差依次为: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
备注:综合指数越低,表示环境空气质量越好;反之,表示环境空气质量越差。
①2015年,我区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标,其余10盟市未达标,生态环境部以未达标10个盟市的PM2.5平均浓度作为我区PM2.5的考核基数。
②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