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利用3天的时间,对全市垃圾发电行业、制药发酵行业等12家企业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4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固废法》,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安排部署,不断加强法律宣传和执法检查,通过网络、新媒体进行普法教育,并对内蒙古嘉盛新能源、常盛制药、健隆生物等12家产废企业进行了督促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完全落实新《固废法》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存在没有“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没有及时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问题。为此,执法人员及时对相关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并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督促产废企业尽快了解和落实新《固废法》的修订内容,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强化企业社会责任,自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保障公民健康,维护首府生态安全。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