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倡议书
作者:草原地图  发布时间:2020-09-15  阅读量:11320

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们:


      又到一年秋收时, 你们辛勤的汗水即将化作丰收的果实、收获丰收的喜悦。然而,每年秋收过后,仍然存在秸秆乱烧问题,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引发火灾隐患,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实行秸秆禁烧,推进综合利用,不仅能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美化城乡环境,减少火灾隐患,而且能实现秸秆转化升值,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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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焚烧秸秆不仅有极大的危害,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违者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农民朋友们,今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实施秸秆禁烧是当务之急,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共同捍卫首府的蓝天,为建设生态呼和浩特贡献力量!在此,我们倡议:


      一.要广泛宣传禁烧政策。要通过自己的微信、微博、QQ、抖音等手机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还田的好处及可能因违法行为所面临的处罚,主动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朋好友“不能烧、不乱烧”,把禁烧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要带头落实秸秆禁烧。要从自身做起,带头不燃烧秸秆,首先不在自家农田里点火,并及时劝导亲戚、朋友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的有关要求,切实把禁烧规定落实到位。


      三.要积极推广综合利用。各地区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让秸秆还田,将秸秆清除,多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做到“秸秆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推广”,真正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四.要严密实施巡查监管。各旗县区、乡镇及村庄及时成立督查检查组,不断加大巡查密度,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加强媒体监督,坚决曝光秸秆焚烧的不文明行为,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现象。对不听劝阻、顶风而上、肆意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坚决打击,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迁就!

农民朋友们,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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