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克执行难
为如期完成2020年上半年执行任务和“3+1”核心指标,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为期一周的跨盟市执行案件突击攻克专项行动。由执行法官金嘎带队,连接阿巴嘎旗、锡林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奈曼旗等旗市,勾勒出一条执行之路。
案件1:格某与韩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于2020年5月28日,在本院立案执行以来,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韩某电话联系,但韩某态度强硬,不配合执行工作,以无财产为由搪塞承办法官,规避执行。2020年6月6日,执行法官奔赴通辽市与韩某取得联系,执行强制措施结合释法教育,最终韩某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案件2:白某与李某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白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判决离婚后,双方矛盾更加严重,近两年来,白某未能如愿与儿女相见。于2020年4月26日,望子心切的白某向本院申请探望其儿女。该案在本院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了解到李某与其两个孩子长期居住在通辽市奈曼旗。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执行法官决定与申请执行人白某一同去奈曼旗,从源头上化解该探望权矛盾案件。到达奈曼旗后执行法官与白某、李某谈话,积极开导双方当事人,阐明法理,化解了二人之间的矛盾。并联系子女就读学校校长及其所在村村长谈话,为白某后期更好的实现探望权提供了保障,案结事了。
案件3:马某与解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本院立案执行以来,被执行人解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在有财产的情况下多次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所确定的义务。从而承办法官到被执行人解某住所地,但解某拒不开门,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对此执行工作人员通过扩音器喊话等方式迫使其开门,承办法官对解某立即作出了拘留决定。这时解某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并如数缴纳案款。
案件4:本院执行的某五金土产店与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与被执行人孙某谈话,了解到被执行人孙某涉案较多,无法一次性履行全部给付义务。承办法官到某五金土产店所在地阿巴嘎旗与其见面谈话,同时与孙某电话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此次跨盟市突击执行专项行动圆满结束,成果显著,已达到预期效果。充分诠释了“全区执行是一家”,也让我们对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更加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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