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在1998年到2000年之间,曾连续下发三道“禁令”,严禁私开滥垦草原。多年来,当地群众也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开垦草原的行为。但这片隐藏在草原深处的“伤疤”,始终没能被治愈。
排干湿地犁草为田
有的农场主在湿地中挖出壕沟,沟两侧的水不断地渗到沟里形成小河。当地群众说,水被排干后,第二年湿地就会变成麦田
牧民马匹被铁丝缠嘴
以前这地方的草原植被很好,多大的风也刮不起沙尘来。现在春天一起风,就会刮起漫天黑尘,都不敢开窗户
违规开垦戴红花受表彰
当时旗领导鼓励大家:“步子要大一点儿,胆子要大一点儿,谁有能力谁多开,开地越多为旗里做的贡献越大。”
专家观点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知易行难,必须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地方必须彻底摒弃‘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老旧观念,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打好绿色发展组合拳上。 ”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农牧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授盖志毅
我国草原法、刑法以及最高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对有关涉嫌侵占草原的违法犯罪行为均有规定,有关部门应该详细调查有关事实,如确有涉嫌违法犯罪情形,必须依法处罚、严厉打击,以此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更好地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内蒙古亿舜宏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亨
(来源:草堂心语、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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