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永波:奋力谱写锡林郭勒盟乡村振兴新篇章
作者:草原地图  发布时间:2022-11-15  阅读量:25514


奋力谱写锡林郭勒盟乡村振兴新篇章


党的二十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书记  么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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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这次大会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战略性、全局性部署,为我们扎实做好新时代“三农三牧”工作,接续推进农村牧区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三农三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振兴,加快实现农牧业高质高效、农牧区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

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实践要求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这项工作的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推动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是必须树牢政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后又在多次会议、多个场合反复提及,从不同层面对推动这一重要战略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就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部署,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乡村振兴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为有力的举措,全力抓好这项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的一剂“良药”,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推动乡村振兴必须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扣增进民生福祉,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满足农牧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切实做到乡村振兴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是必须强化系统思维。乡村振兴是涉及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的重大发展战略,是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坚持系统布局、统筹推进,正确处理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政府主导和群众主导的关系、统一推进和因地制宜的关系、当前任务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抓住重点关键,又要注重统筹兼顾,更好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加快农村牧区现代化步伐。

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锡林郭勒盟总面积20.3万平方公里,草原面积19.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11.6万人,农村牧区人口28.4万人。牧区地广人稀、牧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并存的格局,决定了我们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始终牢牢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党中央要求、符合地区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乡村振兴新路子。

一是坚持重实际、求实效,谋细做实振兴规划。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在充分调研论证、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2021年至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5+1”实施方案,制定了资金使用、驻村干部选派、扶贫资产管理、定点帮扶等政策性文件42个,有力推动全盟农村牧区振兴工作扎实开展。围绕解决牧区振兴抓什么、怎么抓这个问题,我们根据牧区特点,从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方面,研究制定了28项具体指标,特别是对发展现代畜牧业、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提升牧区医疗卫生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谋划,积极探索牧区振兴可复 制可推广的路子,全力打造牧区振兴示范区。

二是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围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我们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建立了防止返贫致贫快速发现和帮扶机制,及时有效消除各类返贫致贫风险。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专项行动,对衔接政策落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帮扶产业可持续性、京蒙协作等十项工作开展了全面排查,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推动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有效巩固提升扶贫脱贫成果。

三是坚持抓重点、提质效,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针对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产业发展规模小、布局散、链条短的实际,我们坚持扩大数量、提高质量、增加产量并举,在畜牧业方面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工层次提升、疫病防治服务、品牌建设促销四大工程,在农业方面按照“为养而种、为工而种、为市而种”的思路进行布局推动,有效提升了农村牧区产业发展水平,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7年的14309元,增长到2021年的18864元。2021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7626元,比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分别高5076元、2675元。

四是抓治理、固成果,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摆在农村牧区振兴的重要位置,启动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盟,将64.18%的盟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启动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大力开展美丽宜居村庄、绿化美化示范乡村示范创建活动,在59个试点嘎查村开展了户厕改建、人畜分离、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牧区宜居水平。

五是坚持扬美德、树新风,大力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农村牧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实,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工程,开展“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活动,推广文明积分、团结超市等做法,加大致富带头人、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力度,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移风易俗落地生根。扎实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全面提升乌兰牧骑“送欢乐、送文明”、草原书屋等服务质量,有效满足农牧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农村牧区文明水平整体提升。

六是坚持增活力、添动力,切实强化人才保障。针对农村牧区人才流失、农牧民职业技能水平不高等问题,我们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全力满足农村牧区人才需求。一方面,鼓励引导复员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回乡干事创业,深入实施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新型农牧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程,为农村牧区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另一方面,针对农村牧区管理型人才短缺的实际,我们建立了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千名干部下基层、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从盟、旗两级机关单位精心选派1436名干部到重点嘎查村担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在协助基层抓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帮助基层培养管理人才、提升管理能力。

七是坚持建队伍、强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结合换届工作,将一批年富力强、能力出众的干部选配到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领导班子,进一步充实推动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强化嘎查村带头人队伍建设,实现所有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开展乡村振兴“比武争星”活动,有效激发基层干部抓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围绕提升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组织实施了“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专项行动,“抓乡促村带户”整体提升工程被中组部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必须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战略定力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化农村牧区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战略定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拓前行,不断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坚持把乡村振兴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推动农村牧区全面振兴。从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落实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毫不松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把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和阵地守好守牢。统筹推进五大振兴,继续把产业振兴摆在首要位置,坚持生态保护前置约束,坚持扩大数量、提高质量、增加产量同步发力,坚持一二三产业协同推进,全面提升农村牧区产业发展水平。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加快水、电、路、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让农牧区环境更加宜居、农牧民生活更加舒适。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统筹推进思想政治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2022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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